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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㳇镇公开招聘农业普查临时用工人员公告
日期:2026-09-07 17:52 浏览:105

    为顺利开展宜兴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充实农业普查工作力量,湖㳇镇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普查临时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及工作期限

招聘农业普查临时用工人员3名,工作期限为2026年9月至2027年6月。

报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统计、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普查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 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和电子设备;

5. 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

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1日。

2. 线下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宜兴市湖㳇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1号楼107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7478932。

3. 报名材料:报名者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以上均需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照片(一寸)1 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试形式

开考比例为1:1,具体时间、地点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人员请带好本人身份证,考场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体检考察

1. 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联审。

录用

1.经体检、联审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 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联审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宜兴市湖㳇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7日

 


附件:湖㳇镇公开招聘农业普查临时用工报名登记表